Truman Boyes零与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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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的媒体法真是 ésotérique(高深莫测)

作者:Truman Boyes · · 2 分钟阅读

法国已禁令在广播或电视上使用“Facebook”和“Twitter”这两个词,除非它们出现在新闻报道中,依据的是一部老法律。

尽管法国高等视听委员会表示,法国只是在执行一项1992年的法律——该法律限制在媒体上对组织进行广告宣传——但看起来法国让立法妨碍了常识。

我明白“在Twitter上关注我们”这种说法带有一定的暗示,可能在为Twitter或其他商业组织做宣传。但说实话,否认一种比传统纸媒和电视更具影响力的媒介的存在——这种媒介正在改变地区、国家和政府的政治局面——对公众来说弊大于利。

我个人觉得Twitter和Facebook在互联网上形成的“一篮子鸡蛋”局面相当令人担忧,但不可否认,社交媒体在过去五年里所带来的力量和实用性。企业在Facebook上创建品牌页面并拥有粉丝,以此直接向个人进行营销,这对公司自身的私利来说简直完美,尤其是当你看到通过“关注”或“加入”页面可以获得的各种信息时。

从以互联网为中心的视角来看,这和我们在AOL甚至CompuServe时代看到的、由运营商提供的专属服务并无二致。那真是糟糕。它违背了去中心化互联网在关键时刻仍能存活的真实力量;然而,大家都在使用它,所以不妨加入。

是否会有某个时刻,我们再次摆脱这些组织的束缚?对那些说“还记得MySpace或Orkut吗?”的人来说,这些是完全不同的动物。的确MySpace上有不少乐队,但它们的影响力远不及Facebook或Twitter,也没有同样的实用性。我们需要想出对Facebook和Twitter的通用称呼。就像用“复印这份文件”而不是“施乐这份文件”,或是“请给我一张纸巾”而不是“请给我一张Kleenex”。这些技术很有趣,但我们肯定可以用更通用的方式来描述它们在生活中的作用。比如“发短信”或“发邮件”;我们并不会把它们叫作“AT&T短信息”或“Outlook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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